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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机会与发展——谈中国的终身教育
作者:程方平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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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身教育在中国是有悠久的历史的。孔子、颜之推等著名的思想家早在两千年前就提出过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思想,并已着手实践之。中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终身教育开始于20世纪初,当时主要是以工农成人教育和扫盲为主要内容的,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到本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在全球范围内对终身教育的重视,我们也及时翻译、出版了诸如朗格让的《终身教育导论》、英国培格曼公司出版的《国际终身教育百科全书》等书,向全国推荐这些先进的终身教育理论和世界各国在终身教育方面已经进行的有益探索,大大开拓了国人的眼界。从此,中国的终身教育研究与实践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终身教育不仅成为全国的共识,而且逐渐在中国大地上形成体系,与"全民教育"相互补充,为共同培养高素质的国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领导者逐渐认识到,发展终身教育不仅是政府的立国之本,也是民众切身的需求,必须通过创造需求、提供机会,建立国民重返学习的途径。为此,中国政府通过"星火计划""燎原计划""希望工程"等一系列将终身学习与发展生产和提高民众生活水平结合起来的运作,引导城乡广大地区的民众参与到终身教育中来,使之真正感受到"学会生存""学会学习"的终身教育将使其受益无穷。

 

中国传统的终身教育多是以知识、伦理、道德和政治为主要内容的,5060年代的扫盲运动最为典型。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始终处于被动的受教育状态,其求学致富、改善生活的内趋力没有被激活和调动起来。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加强了对终身教育的投入,在积极引导民众需求,提供合适的条件与机会方面做了持之以恒的努力,营造了运转良好且覆盖全国的终身教育体制。首先,在中央和地方加强了教育、科技、生产等部门的通力协作,利用遍布全国城乡的地方中小学为基础,开展了将知识和生产技能相结合的教育与培训,为民众开辟了学习致富的广阔道路。其次,通过中央乃至区县一级的各种传媒播放工农业生产、卫生、计划生育、家庭生活等方面的节目,在文化扫盲的基础上进行科技、卫生、家庭生活,乃至计算机知识等方面的知识普及。第三,在地方上成立各种成人专业类的民间组织,如养猪协会、菜农协会等,由学有所长且经济效益较好的人担任主席,组织同行学习研讨相关的技术,推动先进科技的普及。第四,将科技致富的专业户转变为科普推广的示范户,将本地成功的典型事例直观地、具体地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不仅加强了吸引成人参加终身学习的说服力,还为群众学习实用技术提供了方便和可供参考模仿的案例。第五,通过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使广大民众有条件与大城市高等专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建立联系,定期请人讲学或上门拜访,使其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得以不断地深化。

 

在发展终身教育的步骤上,各地方政府一般都采取这样一种模式,即引导、讲清政策、转变观点、树立目标→宣传典型、学习基础知识和实用技术→从事生产、劳动实践、优化生活→发现问题,同时得到效益和鼓励、→需求进一步递进、再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具备自学能力,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在上述过程中,国家和民众双方面的积极性均被调动起来,而且不断增高。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教育的负担很重。建国五十年来,中国已从"文盲大国"变成了"扫盲大国",且在穷国办大教育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终身教育的发展。80年代初,当中国商品经济初露端倪时,我国的扫盲和义务教育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推进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曾拨款和用行政命令的手段要求民众参加学习,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是民族内在的学习需求与现行的终身教育在内容、形式,以及与生活及工作方式、就业渠道等均不吻合。人们没有将参加国家鼓励的终身教育看作是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而是当做负担。

 

进入90年代,我国的终身教育开始有所转变,教育部门与劳动人事部门的协调、教学与生产生活实际的结合、民众学习需求与国家政策引导的同步,都较之以往有所改善。1987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中央组织部、全国职工教育委员会联合商讨通过的《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1992年国务院又批转《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加强了对终身教育的规范管理,加大了国家对终身教育的支持力度,及行业与部门间的协作,并明确提出了终身教育应注重"学用结合""按需施教"的思想。使我国终身教育的发展从根本上脱离了传统终身教育的模式,在思想观念、管理模式、教学方法、评估标准等方面均有所改变。既与中国民众的实际需求和社会客观情况相结合,又可以与国际标准接轨,使终身教育从以往单纯的学历教育的窄小范围中走出来,面对更为广阔的前途与市场。

 

1995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国家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19条和第41条分别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第一次将"终身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体系写入教育基本法,确实奠定了终身教育在全面提高国民基本素质方面的战略地位。自此,在全中国的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了终身教育的展开。不仅在管理上提高了水平,在观念上进行了转变,还在需求引导和目标评估等方面实现了多元化,在更大范围内适应了民众广泛的学习需求。

 

1997年至1999年,本人曾三次赴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藏、内蒙等省区,考察中国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尤其重点了解了终身教育的发展在中国中西部地区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我的突出感受是,在各地政府和各类民间教育机构及组织的共同努力之下,一个由政府牵线搭桥,或以普通中小学为依托中心的,与社会各方面、多渠道进行广泛联系、合作与沟通的,面向地方民众生产与生活需求的社会终身教育网正在形成。与此同时,以农民技术学校为中心,以培养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进行可持续性培养的技术类终身教育网也在形成。并且,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与延伸方面,借助各类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高科技传媒技术建立的,以继续教育为重点的终身教育已在更广泛的领域展开。一个让学习者有其校、有渠道、有所成、有激励机制的相对成熟的终身教育体系已可以为广大的中国民众提供最基本的终身学习的权力和机会。

 

19991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6月又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其中共同强调了"终身学习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一思想,并把建立具有终身教育性质的学习化社会作为教育与社会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理论探索与实践,中国在终身教育的发展战略方面已能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世界趋势制订切实可行的步骤与计划,已从传统的教育模式向现代化的教育模式转变。在面向新世纪的奋斗过程中,中国的终身教育已不再是被冷落的领域,而且日益成为与国家和民众的需求、机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中国的终身教育不仅要学习先进国家的理论和实践,还将为世界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多新鲜的经验,做出应有的贡献。

(程方平,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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